建筑金属屋(墙)面设计与施工资质
2018-12-06 18:15:42
建筑金属屋(墙)面设计与施工特级资质标准
1、注册资金及业绩
(1) 企业注册资本金3000万元以上;
(2) 近3年承担过下列5项中①、②项及③、④、⑤中任意1项以上建筑金属屋(墙)面系统工程设计和安装,且工程质量合格。
① 金属屋(墙)面施工面积3万平米及以上项目2项;
② 金属屋(墙)面累计施工面积20万平方米及以上;
③ 金属屋面直立缝压型板的直板、扇形板及弧形板施工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
④ 装饰用金属屋(墙)面施工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
⑤ 特殊造型建筑金属屋(墙)面施工面积1万平方米及以上。
2、技术人员及管理
(1) 企业负责人具有8年以上从事金属屋(墙)面工程制作安装或工程的管理经历;
(2) 技术负责人有8年以上从事金属屋(墙)面工程制作安装或工程的管理经历,具有建筑或机械工程序列高级工程师职称,主持过二项本标准壹级资质标准业绩所要求的项目系统设计或系统安装;
(3) 设计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主持过二项本标准壹级资质标准业绩所要求的项目系统设计;
(4) 企业具有从事金属屋(墙)面系统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40人(且建筑、结构、焊接、机械等专业齐全),其中中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15人;
(5) 企业具有不少于4人注册建造师或建筑金属屋(墙)面项目经理10人,其中项目经理应具有与本标准壹级资质标准业绩要求相适应的建筑金属屋(墙)面系统安装管理经历;
(6) 企业具有持证建筑金属屋(墙)面安装工30人以上;
(7) 企业具有持证建筑金属屋(墙)面质检员10人以上;
(8) 企业具有持证建筑金属屋(墙)面施工安全员10人以上;
(9) 企业具有产品生产、设计管理、质量控制及售后服务程序文件,且运行良好。
3、生产设施与技术装备
(1) 企业生产厂房面积15000平米以上;
(2) 企业应具满足产品制作所需要的设备:
1)屋(墙)面用压型钢板成型机,夹芯板生产线(或者具有屋面用直立缝压型板成型机,扇形、弧形直立缝压型板成型机);
2)剪板机、折弯机;
3)自动打孔Z型、C型檩条成型生产线。
(3) 自动锁边机、拉铆枪、手电钻、自攻钉电动紧固枪、射钉枪、螺栓紧固扳手等工具;
(4) 具有经纬仪、水准仪、漆膜厚度计、彩板厚度测试仪及国家标准要求的检验检测设备和工具。
建筑金属屋(墙)面设计与施工壹级资质标准
1、注册资金及业绩
(1) 企业注册资本金1000万元以上;
(2) 近3年承担过下列3项中任意2项以上建筑金属屋(墙)面系统工程设计和安装,且工程质量合格。
① 金属屋(墙)施工面积1万平米及以上2项;
② 装饰用金属屋(墙)面施工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上;
③ 特殊造型建筑金属屋(墙)面施工面积2000平方米及以上2 项。
2、技术人员及管理
(1) 企业负责人具有6年以上从事金属屋(墙)面工程制造安装或工程的管理经历;
(2) 技术负责人有6年以上从事金属屋(墙)面工程制造安装或工程的管理经历,具有建筑或机械工程序列高级工程师职称,主持过二项金属屋(墙)面工程项目设计或安装;
(3) 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或建筑工程序列工程师职称;主持过二项金属屋(墙)面工程项目系统设计;
(4) 企业具有从事金属屋(墙)面系统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20人(且建筑、结构、焊接、机械等专业齐全),其中中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8人;
(5) 企业具有不少于2人注册建造师或建筑金属屋(墙)面项目经理6人,其中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金属屋(墙)面系统安装管理经历;
(6) 企业具有持证建筑金属屋(墙)面安装工20人以上;
(7) 企业具有持证建筑金属屋(墙)面质检员6人以上;
(8) 企业具有持证建筑金属屋(墙)面施工安全员6人以上;
(9) 企业具有产品生产、设计管理、质量控制及售后服务程序文件,且运行基本正常。
3、生产设施及技术装备
(1) 企业生产厂房面积5000平米以上;
(2) 企业应具满足产品制作所需要的设备:
1) 屋(墙)面用压型钢板成型机,夹芯板生产线;
2) 剪板机、折弯机;
3) C型檩条成型机。
(3) 拉铆枪、手电钻、自攻钉电动紧固枪、射钉枪、螺栓紧固扳手等工具;
(4) 具有经纬仪、水准仪及国家标准要求的检验检测设备和工具。
建筑金属屋(墙)面设计与施工贰级资质标准
1、注册资金
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以上;
2、技术人员及管理
(1) 企业负责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金属屋(墙)面工程制造安装或工程的管理经历;
(2) 技术负责人有3年以上从事金属屋(墙)面工程制造安装或工程的管理经历,具有工程(机械)序列工程师职称,及相适应的建筑金属屋(墙)面工程制造、安装、管理经历;
(3) 企业具有从事金属屋(墙)面系统工程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6人(且建筑、结构、机械等专业齐全),其中中高级职称人员不少于2人;
(4) 企业具有1人以上注册建造师或建筑金属屋(墙)面项目经理2人(项目经理应具有相适应的建筑金属屋(墙)面系统安装管理经历);
(5) 企业具有持证建筑金属屋(墙)面安装工5人以上;
(6) 企业具有持证建筑金属屋(墙)面质检员2人以上;
(7) 企业具有持证建筑金属屋(墙)面施工安全员2人以上;
(8) 企业建立产品生产、设计管理、质量控制及售后服务等管理制度。
3、生产设施及技术装备
(1) 企业生产厂房面积2000平米以上;
(2) 主要设备应有:
1) 屋(墙)面用压型钢板成型机;
2) 剪板机、折弯机。
(3) 拉铆枪、手电钻、自攻钉电动紧固枪、射钉枪、螺栓紧固扳手等工具;
(4)具有经纬仪、水准仪及国家标准要求的检验检测设备和工具。
承包业务范围
一、特级资质企业:
可从事各类型建筑金属屋(墙)面系统工程的咨询、产品制造、系统集成、系统安装项目。
二、壹级资质企业
可从事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下的中、小型建筑金属屋(墙)面系统的产品制造、系统集成、系统安装项目。
三、贰级资质企业
可从事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及以下的小型建筑金属屋(墙)面系统的产品制造、系统安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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